章鱼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重生七九从种田开始 > 第四十四章 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
    王大拿没好气地回绝,这赵广定干啥啥不行,谁愿意带着这个累赘。

    而赵广定则充分发挥自己死缠烂打的本事:“大拿啊,你听俺说,翠花妹子家的事,就是俺家的事,俺得找机会好好表现,没准翠花一高兴,就嫁给俺了呢,你别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,光棍儿难啊!”

    “你以为打猎是游山玩水啊,危险着呢。”王大拿又哼哼两声。

    李卫国也笑着劝说:“大拿叔,就叫广定叔跟着吧,真要是打到野猪,还能轮班换着扛回来。”

    王大拿这才勉强点点头,然后抬头打量一下李卫国,也是眼睛一亮:“哈哈,咱们大馒头屯这些年轻小伙,划拉到一起,还是国子你最精神!”

    说完这才注意到李卫国身后的56半,王大拿不由皱皱眉:“国子,你会打枪不?”

    正常来说,李卫国还真不会,他学枪还是王大拿教的呢,不过是在以后那几年。

    “还行,民兵打靶的时候练过。”李卫国对自己的枪法还是比较有信心的。

    王大拿卡巴几下眼睛,嘴里叮嘱:“国子,你是生手,最好不要随便开枪,对了,最好弄个护身符啥的。”

    “啥护身符?”李卫国也蒙圈了。

    王大拿凑到他耳边:“你不是有对象了吗,就是朝你对象要点经血,那个最辟邪,这是咱们山里打猎人的规矩,打猎的时候都得带着。

    一边说,王大拿一边把手伸进领口,从脖子底下掏出来一个小布包,朝李卫国晃了晃。”

    瞧得李卫国直咧嘴:朝吴小玉要这个,他还真张不开这个嘴。

    “就知道你是个生荒子,不懂这些,我都叫你婶子去找小玉姑娘了。”王大拿抬手指了指,只见大拿婶子正和吴小玉向这边走过来。

    来到近前,吴小玉红着脸,递给李卫国一个小布袋儿,里面是一块染血的小布头儿。

    李卫国有些尴尬地接过来,然后这才注意到,吴小玉的中指上,缠着一圈布条。

    于是他抬起头,诧异地望向吴小玉。

    “小玉这孩子,别看文文静静的,还真舍得下手。”大拿婶子嘴里开说,“我一跟她说那事,直接就拿了菜刀,把中指割了个大口子。”

    李卫国也听明白了,中指血辟邪,于是连忙乐呵呵地把这个小布袋戴到脖子上,就像是挂着个荷包差不多。

    挂完之后,他还用手轻轻拍了两下:“放心,我肯定会活蹦乱跳回来的!”

    吴小玉也不觉莞尔,这丫头笑起来给人感觉很温暖,有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。

    她很想对李卫国说一句“你都救了我两次,我献点血算什么”,这是脸皮太嫩,当着外人,这话有点说不出口。

    但是从她的眼神中,李卫国也读到那种浓浓的关爱。

    李卫国很快想到了什么:“小玉你等一会。”

    说完他就噔噔噔跑向村外,他们这边是村子的最东头儿,不远处就是一片小树林,很快就看到李卫国手里举着个东西跑回来。

    “来,把布先解开,上点药,省得感染。”李卫国呼哧带喘地说着,刚才跑得有点急。

    吴小玉瞧瞧他手里拿着的马粪包,然后点点头。

    这东西可不是马粪蛋子,而是一种菌类,学名叫马勃,嫩的时候可以吃,等成熟之后,外面是一层黄褐色的皮,里面全是粉末,圆溜溜的,所以当地人称之为“马粪包”。

    名字虽然有点难听,但是里面的粉末,却具有止血消炎的功效。

    眼下医疗条件落后,大伙都拿这个当云南白药了。

    吴小玉一圈一圈地把缠着的布条解开,到了最里层,布条还粘在伤口上,导致伤口重新开裂,疼得姑娘嘴里轻轻咝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别动。”李卫国抓住她葱白儿似的手指,另一只手拿着马粪包,轻轻一挤,便有黄褐色的粉末落到吴小玉的手指上。

    还真管用,伤口上的血立刻止住,吴小玉都觉得不怎么疼了。

    当然,吴小玉看不到,李卫国的手掌中,正有白光散发出来,给她的伤口止血,并且加速恢复。

    抬起眼睛,吴小玉发现李卫国也正望向她,四目相对,彼此心里都甜蜜蜜的。

    吴小玉连忙又低下头,姑娘的耳朵都透着晨光,泛出红色。

    “广定,你看啥呀,还不赶紧回家收拾收拾。”王大拿嘴里埋怨着。

    赵广定刚才抻着个脖子瞧呢,闻言嘿嘿两声:“俺学习学习。”

    把吴小玉造了个大红脸,跟大拿婶子招呼一声,就回知青点了。

    望着她的背影,大拿婶子还笑眯眯地直点头:“真是个好姑娘。”

    赵广定嘴里也嘟囔:“你们都有辟邪的,俺这老光棍上哪踅摸去,光棍苦哇……”

    阳历八月初,这个季节,正是植物生长最为旺盛的时候,所以一般是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去狩猎的。

    等进了林子,李卫国立刻就感受到麻烦,草木狼林,脚下的藤蔓牵牵连连,走路都困难。

    还好王大拿早有准备,手里挥舞着柴刀,在前面开道。

    他带来的两条猎狗,则交给身后的李卫国牵着。

    这两条狗被王大拿训得不错,不吵不叫,只是机警地四下张望。

    赵广定在后面还叨咕呢:“底盘低就是好,干活都不用猫腰。”81Zw.??m

    气得王大拿恨不得在他脚脖子搂两刀。

    赵广定连忙转移话头:“嘿嘿,大拿啊,不好搞啊,这草窠太高,野猪藏里面都瞅不着,这要是完不成任务,翠花非得跟俺急眼不可,俺都打了包票了。”

    猎人不在这个季节进山,一来是叫野牲口能繁殖,二来也确实是比较麻烦。

    李卫国接过王大拿手里的开山刀,将他替换下来,嘴里提议道:“大拿叔,要不咱们去野猪林那边吧?”

    赵广定连声附和:“对对对,野猪林那边都是橡子树,野猪最喜欢吃橡子,肯定不会空手儿。”

    野猪林是当地的叫法,那边都是胡桃楸和橡树之类,比较招野猪,所以才叫野猪林的。

    那边距离村子有点远,估计当天回不来。

    王大拿也点点头:“咱们先遛遛夹子,不成的话,就去野猪林。”

    赵广定一听就乐了:“大拿,敢情你留着后手呢,那准没跑了!”

    村里都知道王大拿的本事,不论是下套子捉小型动物,还是下兽夹子逮大型动物,那都是一逮一个准。

    别人也有眼馋的,也跟着照做,可是却很少有收获。

    李卫国也是后来才跟王大拿学了之后才知道,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。

    首先要学会辨别动物的踪迹,比如蹄子印和排泄物之类的,这个就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。

    另外还要熟悉动物的习性,你得能看出来是一次性路过的动物,还是跑熟了的兽道。

    最后再根据不同的猎物,制定不同的方案,可以说,没个十年八年的工夫,根本就白扯。

    王大拿也点点头:“昨天我自个先进山溜达了一圈,省得抓瞎。”

    他都跟赵翠花拍胸脯保证了,万一要是空手回去,可丢不起那个人。

    三个人在林子里穿行两个多小时,林子里又闷又热,赵广定背着的水壶都喝干了。

    这年月,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个绿色的军用水壶,带着长长的背带,正好往肩膀上一挎,非常方便。

    “大拿,把你那水壶给俺整两口。”赵广定摸摸脑门上的汗珠子,有点后悔跟来了,真他娘遭罪。

    “告诉你别一个劲往肚子里灌的。”王大拿也拿这货没招。

    虽然林子里也有不少山溪,而且都特别清澈,但是不烧开了,可不敢瞎喝。

    李卫国忽然开口道:“要不咱们弄点白桦汁儿吧,那玩意更解渴。”

    这回连赵广定都笑话他:“国子,你这就外行了吧,桦树汁儿,也就开春那阵子能有。”

    他这话当然没错,开春的时候,桦树和槭树这些,汁液分泌旺盛,在树皮上戳个小孔,就能把里面的树汁儿引导出来。

    都是纯天然的树汁儿,是最好的饮料。

    不过这月份就不行了,枝叶生长旺盛,需求也大,所以根本就不会往外淌。

    “我试试,今年雨水大。”李卫国也不知道能不能成。

    于是他找了一棵大白桦树,用腿叉子在树皮那戳了个小洞,找了一根空膛儿的蒿子秆插进去,结果好像没啥反应。

    “俺就说不行吧,算了,俺先放放水。”赵广定是懒驴上磨屎尿多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瞧仔细了,别草丛里窜出条蛇来,把你命根子咬掉。”王大拿嘴里提醒一句,在林子里行走,时时刻刻都得注意。

    别的可以不听,这个必须多加小心,赵广定先用脚把前面的草窠蹚平,然后才在那哗哗起来。

    他一边撒尿还一边东张西望,看到树上有两只山鸟鸣叫,就跟李卫国说:“国子,是不是上回的棒槌鸟,要是咱们能顺便再挖一根棒槌,那就美了。”

    “棒槌鸟,你们遇到棒槌鸟了?”王大拿也奇了怪了,他放山这么多年,也只是听到棒槌鸟的鸣叫声。

    赵广定就开始白话起来,这一说就说了十多分钟。

    等他说完了,王大拿也啧啧称奇,然后突然问了一句:“广定你这泡尿可够长的,告诉你少喝水少喝水。”

    赵广定低头瞅瞅:“俺都尿完了,这咋还一个劲哗哗呢?”

    李卫国在后边大笑:“广定叔,我这接白桦汁呢。”

    赵广定系上裤子凑过去,果然一水壶都快接满了,这老小子也是一拍大腿:“俺听着哗哗哗的,俺还纳闷呢,这么有尿?”

    “真能出白桦汁,溜儿还挺大。”王大拿也瞧着稀奇。

    接满一壶,李卫国美滋滋地灌了几口,只觉得清香满口,看来以后在林子里边,是不同担心渴了。

    另外两个人也都尝尝,天然白桦汁,味道确实不错。

    赵广定也找了一棵白桦树,想再接一壶,结果就跟前列腺有毛病似的,只嘀嗒了几滴,然后就没了。

    三人休息一阵,这才继续上路,这回又换成王大拿在前面开路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李卫国就看到灌木丛中,有人为打的草结儿,于是连忙提醒身后的赵广定:“广定叔,留神脚底下,到地方了。”

    “沈兄!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    对此。
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    可以说。
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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